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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长安中心小学学生体质管理办法

              无锡市长安中心小学学生体质管理办法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五项管理”工作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特制订《长安中心小学学生体质管理办法》。

1.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开足开好体育课,严格落实1-2年级每周4课时,3-6年级每周3课时。若当天没有体育课就在下午安排一节30分钟的体育锻炼课。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2.开展体育活动。学校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或综合性体育节,大力发展校园特色体育项目,落实惠山区“五个一”工程,开设花样跳绳、排球、篮球等体育类社团选修课程,指导学生掌握2项体育技能,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切实提高体质健康水平。

3.综合防控近视。避免不良用眼行为,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要求,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学校保障每天两次眼保健操时间,积极倡导学生科学用眼,定期组织学生进行视力检查。

4.做好体质检测。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测试,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如实记录测试结果,并将测试成绩及时录入系统。学校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的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完善学生体质健康不达标的学生台账,针对体质健康不达标的学生,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切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5.加强健康教育。改善学校教学、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加强学生营养配餐管理,有计划地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与公共卫生意识,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识和技能,促进学生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6.健全责任机制。学校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通过家长会、家长信、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无锡市长安中心小学

2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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