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示 >> 校务公开
 
长安中心小学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

长安中心小学学生使用手机管理制度

  手机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影响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发展,督促学生科学使用手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手机带入校园申请制度

1.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

2.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手机带进校园的,必须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做出承诺,经班主任同意,并经德育处审核备案后方可带入校园。

3.手机带入学校后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于年级组专用保管箱内,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

二、学生手机校园内统一保管制度  

1.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生要把交给班主任,放入“学生手机保管处”,由年级组长代为保管。班主任及时告知家长,待放学时还给学生(领回时签字确认),提醒家长加强管理。

2.学校为各年级配备手机保管箱,由各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手机的统一保管。

3.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也可以到南北门卫室使用公用电话(南北门卫各有一门);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三、定期开展学生手机管理教育引导工作

1.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升旗仪式、班队会等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2.做好家校沟通。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通过微信群、公众号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

3.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居家使用电子产品,防止学生沉迷网络。

4.家长、老师及时沟通,掌握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四、对手机布置或完成作业管控

1.教师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的规定,规范班级微信群、QQ群等的管理使用,班级群只能用作学校教师和家长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沟通和相关紧急事项的通知,除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有特殊要求外,严禁老师在班级群布置家庭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

2.不得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无锡市长安中心小学

20213

 
 

主办单位名称:无锡市长安中心小学 备案序号:苏ICP备09081034号

版权所有:无锡市长安中心小学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长安街道长安社区长宁路1号 邮编:214177

今日访问量:3502 次   当月访问量:97796 次   总访问量:4584126